盤縣政辦發(fā)〔2014〕23號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到基層調研接待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盤縣政辦發(fā)〔2014〕23號
各鎮(zhèn)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遼寧北方新材料產業(yè)園管委會,盤錦高升經濟區(qū)管委會: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guī)定》實施細則,根據中央八項規(guī)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關規(guī)定精神,參照《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到基層調研接待工作有關事宜》,現就我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到基層調研接待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關于人員、車輛的要求
1、領導調研期間,各鎮(zhèn)、經濟區(qū)不安排對口部門陪同,各鎮(zhèn)、經濟區(qū)陪同負責同志總數不得超過2人,各鎮(zhèn)、經濟區(qū)隨行工作人員不得超過2人。不得組織迎送活動,不得張貼、懸掛標語及橫幅等,不得鋪設迎賓地毯。
2、調研用車應根據調研及隨行人員人數安排,一般只安排1輛中巴車,如調研人數較多,確需另行安排的,經縣政府辦公室同意后,可再安排1輛,但總數不得超過2輛。
3、縣領導赴基層調研時,各鎮(zhèn)、經濟區(qū)可在相應地點安排一輛引導車(不安排警車),陪同的負責同志乘坐縣政府中巴車,辦公系統(tǒng)、公安等其它車輛一律不得尾隨。
二、關于用餐的要求
縣領導赴基層調研,原則上不在調研地用餐。如需用餐,要嚴格控制陪餐人數??h領導一行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調研人數超過10人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用餐菜量要適度,不得浪費,主菜不得超過6個,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等。
三、關于考察現場的要求
1、要嚴格執(zhí)行縣政府辦公室制定的日程安排,不得擅自改變調研行程或增減考察項目。各鎮(zhèn)、經濟區(qū)應按調研的目的和要求,確定具體的調研單位、地點、行程及情況介紹人員,經實地檢查后,擬定考察日程安排,報縣政府辦公室核準執(zhí)行。
2、要嚴格控制考察單位和項目現場人員。項目單位安排1位負責同志在現場介紹情況,1位引導人員引導考察路線,無關人員不得圍觀尾隨。
3、除縣政府調研車輛外,其它車輛一律不得在考察現場停留。
4、考察單位一律不安排錄像﹑攝像人員。
5、考察單位要保持原貌,不得安排迎送隊伍,不懸掛歡迎標語等(包括電子屏幕),不鋪設迎賓地毯。調研考察活動不得影響考察單位的正常生產、工作秩序。
四、關于考察期間會議安排的要求
1、縣政府主要領導聽取各鎮(zhèn)、經濟區(qū)工作匯報時,各鎮(zhèn)長、分管副鎮(zhèn)長參加,安排鎮(zhèn)人大常務委員會領導參加。在村等基層單位召開的會議,要精簡人員,根據會議需要安排參加人員,不對口陪同參會。
2、召開企業(yè)座談會時,要盡量安排企業(yè)人員到前排就座,以便于交流。
3、參加會議人員要按座簽就座(包括工作人員)。聽取各鎮(zhèn)、經濟區(qū)工作匯報時,各鎮(zhèn)、經濟區(qū)可安排1名文字綜合人員進入會場記錄;在村基層單位召開會議時,各鎮(zhèn)、經濟區(qū)及村可分別安排1名文字綜合人員進入會場記錄,其它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參加會議。
4、所有會場不擺放花草,不懸掛會標,不制作背板。
5、會議桌面每人1杯茶水即可,不擺放其它飲品,可以根據需要擺放手巾板,不擺放煙灰缸等其它物品。
6、除有關匯報材料外,要為縣領導擺放參加會議人員名單、縣領導一行人員名單(不包括工作人員)和調研單位(企業(yè))的基本背景資料。
7、如不能保證參加會議人員都有發(fā)言話筒,要準備移動話筒,并安排專人遞送。
五、關于新聞報道的要求
1、各鎮(zhèn)、經濟區(qū)和個人不得自行編發(fā)包括網絡新聞在內的調研活動新聞,不得編發(fā)微博、微信等網絡消息。
2、各鎮(zhèn)、經濟區(qū)可根據需要安排1名攝影工作人員,其它單位一律不得安排攝像、攝影人員。
六、其它事宜
1、縣政府領導到基層調研前,縣政府辦公室將以公函形式告知調研內容、行程和人員等情況。
2、調研期間,要安排前站人員檢查有關要求落實情況。
各鎮(zhèn)、經濟區(qū)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及時向各級領導報告有關要求,向基層單位和考察單位傳達部署,認真嚴肅、不打折扣地逐條落實。
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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