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山縣壩墻子學校2016年度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概 況
一、主要職責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gòu)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16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2016年度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920.14萬元,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20.14萬元。
(二)支出總計920.14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中小學教育支出907.5萬元,其中小學578.45萬元,中學329.05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2.64萬元,其中:退休費9.18萬元,其他優(yōu)撫支出3.46萬元。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應盤山縣壩墻子學校2016年度整體財政撥款支出情況,包括使用當年財政撥款發(fā)生的支出。
(二)具體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920.14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907.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2.64萬元。
1、教育支出907.5萬元,包括:小學教育支出578.45萬元、中學教育支出329.05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2.64萬元,包括:退休費9.18萬元,其他優(yōu)撫支出3.46萬元。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gòu)正常運轉(zhuǎn)、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5.“三公”經(jīng)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yè)運行(項):反映事業(yè)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yī)務室等附屬事業(y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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