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縣政辦發(fā)〔2020〕47號 盤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沈陽盈信商業(yè)展示有限公司“6·04”觸電 事故調查組的通知
得勝街道,縣政府各相關單位:
2020年6月4日14時30分左右,沈陽盈信商業(yè)展示有限公司在盤山縣大荒億華聯(lián)通合作營業(yè)廳牌匾安裝過程中,發(fā)生一起觸電事故,造成1人死亡。
接到事故報告后,為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認真吸取事故教訓。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和縣委、縣政府領導指示,盤山縣人民政府成立了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孟超任組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王洪印任副組長,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縣總工會、縣工信局、得勝街道等單位有關人員為成員的沈陽盈信商業(yè)展示有限公司“6·04”觸電事故調查組,并邀請縣紀檢監(jiān)察委、縣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對該起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一、成員名單
組 長:孟 超 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王洪印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 員:馮 潔 縣總工會副主席
劉希凱 縣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
張 強 縣工信局副局長
白雪冬 得勝街道副主任
梁 成 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
張 健 縣應急管理局股長
蔡春庭 得勝街道安辦主任
李 剛 縣工信局信息裝備股股長
劉 博 縣應急管理事務服務中心股長
袁振宇 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
何星宇 縣總工會綜合科科員
付丹妮 縣應急管理事務服務中心科員
王寶章 縣應急管理事務服務中心科員
王慶民 縣應急管理事務服務中心科員
周紅娟 縣應急管理事務服務中心科員
事故調查組下設綜合管理組、技術組和專家組。
(一)綜合管理組
組 長:王洪印
副組長:馮潔、白雪冬
成 員:蔡春庭、劉博、何星宇、付丹妮、袁振宇
(二)技術組
組 長:劉希凱
副組長:張強、梁成
成 員:李剛、張健、王寶章、王慶民、周紅娟
(三)專家組
組 長:謝洪順
成 員:鄭興華、霍旺
二、職責分工
(一)綜合管理組:
1.下達會議通知,協(xié)調成員單位。
2.格式文書制作,證據(jù)材料接收、審查審理和保存保管,輿情收集、工作簡報和新聞通稿的起草或審核,匯總起草修改完善事故調查報告。
3.統(tǒng)一對外聯(lián)絡協(xié)調,對外開具書證物證材料調取、證人傳詢等函件,負責舉報信息的受理與處置。
4.根據(jù)調查情況,提出相關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5.對當事人進行詢問調查。
6.事故調查組組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技術組:
1.事故直接原因調查(取證、分析和認定)和技術方面的間接原因調查工作。
2.組織事故調查現(xiàn)場勘驗。
3.計算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4.事故調查組組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專家組:
1.參與事故調查現(xiàn)場勘驗。
2.提交事故原因專家分析意見報告。
3.參與事故調查報告討論。
4.事故調查組組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guī)、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進行現(xiàn)場勘察、調查取證、綜合分析和專家論證等各項具體工作。
2.事故調查組成員在事故調查期間,如不能參加事故調查組會議,應向調查組組長請假;事故調查組下設的各專業(yè)組成員,應服從各專業(yè)組組長的管理;事故調查期間事故調查組成員原則上不承擔原單位工作,因原單位工作需要,長時間不能參加事故調查工作的,由所在單位以書面形式向縣政府提交更換調查人員報告。
3.徹底查清事故直接原因和管理問題,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及時公開事故調查報告,盡快完成事故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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